著作/研考文章

Work articles

战国楚系六字官玺


    战国楚系六字官玺“□□逃人与粟”,图1为实物印照片,图2为印蜕。此玺纵2.8厘米,横2.4厘米,通高1.1厘米,长方形印面,鼻钮,青铜质。印文大篆,阴刻六字分作两排。此玺由郑州所得,印文前两字请教多人不能确定。2009年,我个人的藏品集《大风堂古印举——孙家潭藏古玺印杂记》,由西泠印社出版发行,南京的徐畅老师看到后写有专文,现将其文章摘录于下,感谢徐畅老师解惑。
  《“贤逃人”的接待站》(文章发表于《书法报》2010.12.15第48期):笔者认为首两字应释“鄦(许)賢(贤)”。鄦,古国名,战国初被楚所灭。一说灭于魏。故地在今许昌县东。《说文解字注·邑部》:“鄦,鄦、许古今字……鄦在颍川许县……今河南许州州东南三十里有故许昌城。”玺印第二字“贤”的“臣”旁清楚无疑。楚简《包山》193“臣”旁下从“子”右侧作一短横及“又”,与中山王壶“贤”字全同。楚简《包山》122,上博容成、子羔的“贤”字省“子”而右侧的短横作点,玺印第二字“臣”旁下从“子”,右侧作一点及“又”,此字与楚简《包山》193仅仅是点与短横的不同,上部与省“子”旁的楚简《包山》122,上博容成、子羔的“贤”字全同,此字“子”旁起笔横画略残,应是“贤”的异体字。
  逃人,逃即逃亡,逃又往往指逃亡的人。《说文·亡部》:“亡,逃也。”《国语·晋语八》:“而离桓之罪,以亡于楚。”韋昭注:“亡,奔。”是知逃、亡同义,亡人即逃人。洪业等编纂的《左传经传引得》中,“亡人”一词出现过11次。“亡臣”、“逃臣”各1次。亡臣、逃臣,与亡人同义。《昭公七年》的“逃臣”就是指芋尹无宇逃亡的阍(看门人)。亡人多是因权力之争,或政见不合的原因而外逃。其社会地位也不尽相同,如晋文公名重耳,晋献公之子。献公宠骊姬杀太子申生,重耳奔翟。流亡19年,以秦穆公之力得返为君,在位九年。《僖公二十三年》:“命无从亡人”句的“亡人”即指晋公子重耳。
  与,给予;粟,古代泛指谷类,《说文》:“粟,嘉谷实也。”与粟,即供给粮食。
  鄦,一说灭于魏。其地应在魏、楚之间。楚灭鄦后,在鄦地设立接待站,接待北方各国因君主不听谏而不得志的“贤逃人(贤臣)”,并供给粮食,也就是政府设立的招待所接待站。显然,“许贤逃人与粟”是一枚楚国官署玺。
  我们在《左传·昭公七年》(公元前535年)中找到了证据:及(楚子即楚灵王)即位(公元前540年),为章台之宫,纳亡人以实之。无宇之阍入焉。无宇执之,有司弗与,曰:“执人于王宫,其罪大矣。”执而谒诸王。
  春秋晚期,楚灵王即位,建造了章台之宫,接纳逃亡的人安置在里面。“章台之宫”,王守谦等译注《左传全译》称:即章华之宫,楚王离宫名,在今湖北监利县西北。也就是在楚王离宫章台中设立了“逃亡人”的接待站。楚国芋(同竽)尹(掌管吹竽的官,无宇即申无宇)的守门人(阍)逃亡到章华宫。无宇要来逮捕他,管理章华台的官员不给,说:“在王宫里抓人,那罪过可大了。”可见接待站还负有保护逃亡者的责任。文献记载为该玺印的正确判断提供了有力的实证。“许贤逃人与粟”楚官署玺,是设在鄦(同许,故地在今许昌县东)地的“贤逃人”接待站的用印。
  此玺六字,取长方形,为楚玺增添了新的形制,也是先秦玺印中绝无仅有的印例。其官署的设置为楚国史增补了新的内容,可补先秦玺印史和楚国史之缺,确实是先秦玺印中的珍宝。 

 此文发表在《天津日报》-满庭芳-印缘
不经允许,不得转载!